{子问题开始}一、适用情形
已经登记发证的房屋,因产权人夫妻双方对房屋权属约定发生变化,应当申请依夫妻关系变更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。
{子问题开始}二、申请主体
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证(或不动产权证书)上登记的权利人夫妻双方。
{子问题开始}三、申请材料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。
(1)若房屋为夫妻婚内取得产权的,提交现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(2)若房屋为产权人初婚前取得产权的,提交现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(3)若房屋为产权人离婚后取得产权后再(复)婚的,提交产权人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,现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(4)若房屋为产权人丧偶后取得产权后再婚的,提交产权人原配偶的死亡证明,现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3、不动产权属证书;
4、房屋已设定抵押的,应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。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在抵押期间办理名称变更的证明(原件)、不动产登记证明(他项权证)(原件)、抵押权人身份证明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原件)。
{子问题开始}四、办理流程
取号→窗口受理→取证。
{子问题开始}五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。
{子问题开始}六、办理时限
2个工作日。
{子问题开始}七、办理地点
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黄河街88号)三楼23-32号窗口;
{子问题开始}八、咨询电话
0411-83691066、8369109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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